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简称兵团)组建于1954年,承担着国家赋予的屯垦戍边的历史使命。根据党中央关于兵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和中央编委关于兵团机关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要求,按照自治区党委、兵团党委关于兵团深化改革和兵团机关职能转变及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设立兵团教育局,正厅级,为兵团行政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兵团教育和语言文字工作的政策、规章、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和管理兵团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与继续教育、社区教育、少数民族教育和社会力量办学工作;指导和管理特殊教育工作。 (三)指导和管理兵团学历教育及考试招生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制定各类高等、中等学校的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指导协调兵团教育系统自然科学、社会科学、高新技术的研究及成果转化工作。 (五)指导兵团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学校的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和管理兵团教育系统校园安全和稳定工作。 (六)指导兵团教师继续教育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七)拟定兵团教育经费筹措、管理相关政策,负责教育工程项目的组织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 (八)管理兵团教育系统的对外交流、出国留学和同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工作。 (九)负责兵团语言文字工作、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工作。 (十)组织实施兵团中小学德育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 (十一)负责兵团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资助工作。 (十二)承担兵团教育督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三)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建、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劳动工资等工作。 (十四)承办兵团交办的其他工作。